为进一步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更好地解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保障问题,切实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县医保局持续推进门诊共济保障改革。
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有两种含义。一是统筹共济:对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普通门诊费用进行报销,使门诊就医患者也能享受到统筹基金报销待遇;二是账户家庭共济:实施门诊共济后,将个人账户保障范围进一步延伸到父母、配偶、子女,并扩大支付范畴,增强个人账户共济功能,提升保障效益。
调整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结构后,增加的统筹基金主要用于门诊共济保障,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待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进行疾病诊断、治疗、购药等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起付线的部分,在普通门诊限额内由统筹基金按比例给予支付。
一、普通门诊统筹基金单次起付标准为同级医疗机构首
次住院起付线的10%。即:一级(含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
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单次起付线分别为15元、30元、60元。从第二次起降低至首次住院起付线的5%。即:第二次及以后在一级(含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单次起付线分别为7.5元、15元、30元。
二、普通门诊在一级(含一级以下)二、三级医疗机构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65%、55%,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再提高5个百分点,为80%、70%、60%。
三、普通门诊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单次
最高支付限额为同级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标准。即:一级
(含一级以下)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单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0元、300元、600元。
若羌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第一季度,医保基金支付门诊费用共88.5万元,其中支付家庭门诊共济资金共0.48万元。确保参保职工门诊保障水平,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效益待遇水平不降低,有效保障参保人员门诊医疗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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