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巴州供电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国网巴州供电公司国网巴州供电公司巴州白干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使用天然草原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及《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草规〔2020〕2号)的规定,现决定如下:
一、同意国网巴州供电公司巴州白干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临时使用若羌县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牧业村草场45.5940公顷(折合683.91亩)。临时使用草原期限为批准之日起24个月,使用期满,你单位恢复草原植被并及时退还草原。
二、你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严格履行生态保护责任,严禁超范围使用草原;严格遵守草原防火有关规定,严防草原火灾。
三、项目临时使用草原应当接受巴州林业和草原局、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监督检查。
四、建设工期超过2年的建设项目,临时使用草原需要延期使用的,用地单位应当在临时使用草原期限届满前3个月内,向原审批单位提出延续临时使用草原的申请,临时使用草原累计延续时间不得超过项目建设工期。
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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