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若羌县人民政府网站!

今天是
2025年7月22日  星期二

关于督促若羌县逾期未年审营运车辆参加年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7 10:14
访问量:
来源:县交通运输局
[ 打印 ]
【字体:
分享:

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依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二十一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自道路运输车辆首次取得道路运输证当月起,按照下列周期和频次进行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一)客车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6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6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二)其他道路运输车辆自首次经国家机动车登记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不满120个月的,每12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超过120个月的,每6个月进行1次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请新M46358(黄)、新M80193(黄)、新M64668(黄)、新MF393挂(黄)逾期未检测年审的车辆在2024年03月15日前到若羌县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局窗口(A11)办理车辆检测年审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对逾期未检测年审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一切后果由各相关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自行负责。

公示时间: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5日

联系人:玛依努尔·艾合麦提

联系电话:0996-7101539

若羌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