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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  星期二

关于公开征集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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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商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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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商务部等9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现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类项目。

一、征集范围

实施主体为在本县建设投资符合申报范畴的项目,且所申报项目未获有其他财政资金,申报项目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支持方向

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

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统筹,聚焦县域商业体系中的市场缺位和薄弱环节,发挥县城和乡镇的枢纽、节点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健全县乡村物流配送体系,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①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以人口相对聚集的乡镇为重点,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下沉农村,加强数字赋能,发展连锁经营,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打造乡镇商业集聚区。

②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发挥县城和乡镇物流枢纽作用,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整合县域邮政、供销、快递、商贸等物流资源,发挥连锁商贸流通企业自建物流优势,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等物流快递共同配送服务,降低物流成本。

③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鼓励本地商贸流通企业组建联合采购平台,加大农村地区商品投放力度。发展购物、餐饮、亲子、娱乐、农资等多种业态,承接市民下乡和农民进城消费。

④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引导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以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为主,支持农产品初加工等设施设备,向生产环节延伸产业链,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统筹产品开发、设计、营销、品牌等服务,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

2.家电家具网络回收体系建设项目

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资金,改造提升我区家电家具回收网络,提高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聚焦打通废旧家电家具回收堵点,支持以县域、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畅通家电更新消费循环,进一步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主要支持方向如下:

①完善县域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中转设施。支持改造建设县域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集散站点,有效提升县域再生资源集聚和中转能力。

②支持乡镇商贸中心等商业网点提供废旧家电回收、二手家电经销、维修等生活服务,改造建设废旧家电暂存、周转相关设施,增加服务功能。

③支持废旧家电回收企业配备再生资源回收车辆,推广“以车代库”等灵活流动回收模式,统一服务规范,延伸回收网络,实现废旧家电即收即走。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县(市)范围内符合上述支持方向、未获得各项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

(二)申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相关的经营资质和条件,财务管理规范,经营诚信守法,无重大责任事故、无失信行为、无违法违规使用财政资金记录、无重大警告示信息等。

(三)申报周期

1.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自2022年1月1日后开工项目,完工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日期以新增有效投资内容对应的发票和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时间为准)且正常经营;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完成的相关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奖补。

2.家电家具网络回收体系建设项目。自2024年1月1日后开工,并于项目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完工的项目;重大项目采取分期建设的,只对在上述时间段内已完成的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进行补助。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封面、目录

封面统一标明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申请材料”,标明项目名称、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地址和申报日期等,目录应列明所提交的各种文件材料及页码。

(二)项目申报表(附件1-5)

(三)推荐单位承诺函(附件1-6)

(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单位承诺函(附件1-7)

(五)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1.企业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产状况、股东构成、企业性质等,发展历程、获得荣誉等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明。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无重大警告警示信息等证明材料。

4.企业经营情况:主要经营业务介绍,近三年企业经营情况。

5.审计报告。当年成立的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其他年度成立的企业须提供在财政部备案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要求每页赋码)。

6.自有资金证明材料:项目建设周期内至今银行流水,且项目相关支出账户都需提供。

(六)项目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所属方向、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项目建设地址、实施条件、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具体建设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建设周期及进度安排、项目预期取得的成效、预期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有关批复文件。

(1)新建项目须提供发改委立项批复文件;土地证、土地预审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有关批复或证明文件。

(2)改建项目须提供土地证、房产证、土地或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土地或房屋使用证明。

3.项目建设内容含土建内容的需要提供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设备类的需安装调试报告。

4.项目相关照片。

(1)新建项目:外观全景图、正面左右侧面图、内部建设图、设施设备图、施工现场图等图片,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2)升级改造类项目应提供改造前后的对比资料,图片下方需要配文字说明。

(七)相关证明材料

1.项目支出汇总清单(附件1-8):包括相关合同、发票、发票核验单、银行支付凭证、摘要、发生日期等;

2.项目支出明细:包括相关的合同、发票、发票核验凭证、银行付款回单等。杜绝提供虚假发票,如提供虚假发票,一经查实,移交税务、司法相关部门处理。

3.发票要求清晰呈现票面信息,如提供模糊看不清的发票,视为无效发票,不予核算统计。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7月12日。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每页须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电子版以PDF格式提交一份。

联系地址:若羌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996-7109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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