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若羌县实际,编制完成了《若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报告》,并根据该技术报告拟定了《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本次反馈时间由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4日,公示7个工作日。
联系人:孙伟英
联系人电话:0996-7101977
若羌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25日
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强化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划定若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若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为25度以上陡坡地且位于耕地保护红线外的土地,全区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5651.07公顷,涉及县直属、铁木里克乡、依吞布拉克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表。
二、禁止在划定的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在此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三、违反本公告规定,在我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表:1.若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若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图
3.若羌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影像图
4. 制定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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