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减轻群众购房经济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印发<巴州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24条措施>的通知(巴建发)[2024]84号》文件精神,我县决定实施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补贴时间
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二、补贴标准
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若羌县境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通过“智慧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完成购房合同网签备案,并在2026年10月30日前完成契税缴纳的购房人(自然人),给予100%的契税补贴。
三、补贴程序
1.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安排专人收集登记、初审购房人提供的补贴申请资料,经初审合格后,协助购房者填写《若羌县购房契税财政补贴申请表》。
2.补贴期间。房地产企业每月月初到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资料。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首次申报时,还应出具房屋真实交易的承诺函。为确保购房人权益,资料受理的最后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5日,其后未提交资料的,不再受理购房补贴申请。
3.县住建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复审通过并核算补贴金额后,将材料整理完成送至县财政部门进行联合复审。县财政部门复审通过后,县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购房者银行账户。
四、申请材料
1.《房屋交易(合同)备案单》、若羌县税务局出具的不动产契税票。
2.申请人及共有人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簿。
3.购房补贴申请表(可在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服务中心领取或各房地产企业售楼部线上领取)。
4.房款入账的银行回单及开发商开具的不动产发票。
5.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注明卡号。
五、注意事项
1.购房人在2025年10月1日之前已签订购房合同,在后期办理合同变更手续的,或撤销网签重新签订合同的,不享受购房补贴。购买人已领取购房补贴后需要退房的,应先退还购房补贴才能办理退房手续,否则,房产开发企业和若羌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退房手续。
2.申请补贴期间,如购房者修改购房合同,需重新提交申请资料并重新审核。如因购房者原因修改合同金额导致契税金额变化的,多退少不补。如因房产销售企业原因修改合同金额导致契税金额变化的,由房产销售企业负责补足补贴差额部分。
3.申请人需在完成新建商品住房契税缴纳后于2026年11月15日前提交契税补贴申请,逾期视同放弃补贴资格。
4.因购房人原因未及时交付房款、契税或未及时提交申请造成无法享受补贴政策的,视为购房人自动放弃优惠政策。房产销售企业应及时帮助购房人办理购房补贴申报手续,因房产销售企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导致购房人无法享受购房补贴的,应承担购房人损失。
5.新建商品住房指2020年12月31日之后交付使用的商品住房。购买存量房、二手房、安置房和以企业、单位名义购房不享受契税补贴政策。
6.购房补贴工作自觉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购房补贴资金,一旦发现有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若羌县税务局
若羌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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