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进一步完善本地养老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通知》新民函〔2026〕5号,全面启动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发放工作。补贴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月精准直达,实施期限为2026年1月至12月,将惠及全地区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群体,为老人晚年生活增添保障。
一、补贴对象及申请条件:
居住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包括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所有年满60周岁,经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重度或完全失能等级的老年人。同时,为确保补贴精准发放,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二、补贴内容及使用规则:
1.补贴项目:补贴覆盖四大类服务,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每个自然月可从四大类服务中选择一项,当月只能享受选择的服务。
一是养老机构长期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的服务。
二是养老机构短期“喘息服务”:入住养老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的短期服务。
三是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康复护理等(具体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
四是日间托养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情况提供生活照料服务(具体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
2.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民政通”APP及小程序以电子消费券形式按自然月发放。
3.补贴标准:电子消费券可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机构长期服务,“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居家社区上门服务,抵扣比例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每月最高抵扣800元。具体抵扣比例和额度将在电子消费券中载明。
4.补贴规则: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不能累计到下个月,不能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支付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消费补贴项目内的养老服务费用。补贴可与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叠加享受,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按规定比例用电子消费券抵扣,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负担。
三、申请养老消费补贴的流程:
1.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可按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APP线上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
2.能力评估: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APP程序中“能力等级自评”模块进行自评,认为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可申请由民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认定,评估结果有效期为12个月。项目实施前12个月内已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无需重新评估。
3.领取消费券:审核通过后,首月电子消费券将发放至老年人“民政通”APP个人账户,后续每个自然月系统自动发放当月券。对于老年人因身体状况变化等因素不再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应尽快通过“民政通”APP办理补贴资格终止业务。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实施是地区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地区将结合本地养老服务发展实际,规范养老机构准入与监管,依托信息系统对申请、评估、发券、消费等全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充分发挥本地现有养老服务设施的作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增强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若羌县民政局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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