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1〕11号)规定,为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排公正、公平、公开、规范,提高资金的透明度和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资金数额、分配方案、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一、资金来源
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51万元。其中: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76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2194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882万元),自治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975万元。
二、分配结果
1.2026年提前下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吾塔木乡人民政府510万元,铁干里克镇人民政府778万元,瓦石峡镇人民政府906万元,若羌县农业农村局882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2.2026年提前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瓦石峡镇人民政府687万元,铁木里克乡人民政府170万元,若羌县农业农村局118万元。
三、监督电话
监督举报热线:12317
监督电话:0996—7101428
通讯地址:若羌县团结路114号
若羌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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