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居民朋友们:
烟草及电子烟危害身心健康,二手烟、三手烟对老人、儿童、孕妇等易感人群伤害尤为突出,严重破坏公共环境、影响城市文明。为严格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扎实推进各类无烟阵地建设,净化公共空间、保障群众健康、涵养文明新风,现向全县各单位、经营主体及广大居民发出如下控烟倡议:
一、严守法治底线,认清控烟法定责任
控烟禁烟是法定责任,绝非个人私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爱国卫生工作条例》明确电子烟与传统香烟同等管控。全县各单位及广大居民必须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控烟法规,主动规范自身行为,自觉依法控烟、依规禁烟。
二、明晰禁烟区域,自觉规范吸烟行为
全县严格执行分区控烟规定,严控各类公共场所违规吸烟行为,具体要求如下:
1.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医疗卫生机构、文体商超、图书馆、车站机场、公共交通工具、电梯等室内公共区域,全面禁止吸食香烟、电子烟(合规专用吸烟区、吸烟室除外)。
2.未成年人场所全域禁烟。幼儿园、中小学及所有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含电子烟),全力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3.非禁烟场所文明吸烟。在允许吸烟区域吸烟时,自觉避让他人、远离人群,杜绝影响他人的不文明吸烟行为。
三、压实三方责任,推动条例落地见效
(一)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机关、乡镇、企事业单位及公共场所管理者为控烟第一责任人。要常态化开展控烟宣传、及时劝阻违规吸烟行为,规范设置禁烟标识,严禁摆放烟草相关广告及物品,积极创建无烟机关、无烟医院、无烟校园,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域控烟提质。
(二)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各行业主管部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卫健、教育、市监、交通、文旅等部门各司其职,常态化开展控烟宣传、日常巡查和执法整治,从严查处控烟履职不力、违规吸烟等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控烟格局。
(三)落实个人守法责任
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控烟条例,不在禁烟区域吸烟,不乱扔烟头、不污染环境。主动参与控烟共治,积极劝阻身边违规吸烟行为,共同守护洁净健康的公共环境。
四、聚焦专项行动,深化全域控烟治理
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深入开展控烟专项行动。各单位全面开展自查整改,清理烟具、补齐标识、完善劝阻制度。医院、校园、商超、车站、公共交通等重点场所常态化排查整治,实现无烟、无味、无杂物。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举报违规行为,凝聚全民控烟合力。
五、全民携手共治,共建文明健康若羌
控烟是法定责任,没有例外、没有特例。遵守控烟条例、落实控烟要求,是各单位、每位居民的法定义务,更是守护全民健康、擦亮城市文明底色的共同担当。
让我们严格遵守控烟法规、自觉摒弃吸烟陋习,人人参与、人人践行、人人守护,携手共建无烟、健康、文明、整洁的美好若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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