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增强全民法律意识,推动形成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格局,减少非法占用、开垦林草地案件,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现将2026年5起典型案例及处理结果通报如下:
案件一:某公司非法使用草原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至8月期间,某公司在实施某建设项目过程中未经林业和草原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超出审批范围占用草原,非法使用草原18.774亩。
处罚结果:2026年4月,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1.2516公顷(18.774亩)草原植被;并处罚款19000元。
案件二:穆某非法开垦林地案
基本案情:2025年4月,瓦石峡种植户穆某非法开垦林地8.35亩。
处罚结果: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经调查后,于2026年1月将该案件线索移交至若羌县公安局,2026年3月由若羌县公安局对穆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三:乔某非法开垦林地案
基本案情:2025年年初,瓦石峡种植户乔某非法开垦林地14.97亩。
处理结果: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经调查后,于2026年2月将该案件线索移交至若羌县公安局,2026年3月由若羌县公安局对乔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件四:吾某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基本案情:2025年11月,若羌县铁干里克镇牧民吾某在若羌县阿拉干牧区非法捕一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鹅喉羚。
处罚结果:2026年1月,若羌县公安局依法对吾某做出行政处罚:对吾某处罚款50000元。
案件五:苏某在森林防火期间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案
基本案情:2026年3月,苏某在森林防火期未经批准擅自在野外用火,导致防护林带中59棵胡杨树不同程度的损伤。
处罚结果:2026年5月,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苏某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苏某警告,处以罚款2000元,并责令限期进行补植补造。
上述案例警示我们,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任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呼吁各单位和群众自觉抵制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主动举报违法线索,共同保护生态安全。
若羌县公安局
若羌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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