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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发布时间:2025-05-14   浏览次数:   【字体:

政策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新农机函〔2024〕740号),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24〕3号)精神,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机化发展需求,按照按照“缩范围、控定额、调标准、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有进有出”“优机优补”。

补贴重点:优先满足粮食、棉花、特色经济作物、设施农业,以畜牧业、林果业、渔业等农业生产所需关键环节的适用、环保、低耗等高性能机具,要向分流式平地机、吊杆式喷雾机、残膜回收机、小麦玉米棉花高性能播种机、保护性耕作所需农业机械倾斜和以往年度已录入但尚未兑付的机具。常规机具必须是全国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永久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补贴范围:为自治区确定的补贴范围中剔除本地不适用的、应用量很少或没有的品目,选取17大类36个小类68个品目。

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户”)。其中:农民还包括财政不予缴纳社保、养老金等且是农民身份的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民兵、公益性岗位的协管员等人员以及国有农牧场从事农业生产的职工;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补贴对象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实行财政拨款(补助)的人员(包括聘用制)。在确定补贴对象时,要将引导和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农业应急救灾组织发展等组织作为补贴重点。

补贴数量:申请补贴为农民的,每户年度内享受补贴的拖拉机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台,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不超过4台(套),如果每户申补拖拉机数量超过1台,需持有所辖乡镇出具的其在农牧业生产中发挥突出作用的相关证明;申请补贴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每个经营组织年度享受补贴的拖拉机不超过5台,补贴购置农机具的台(套)数不超过15台(套)。报废更新北斗导航驾驶的可适度放宽。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实施牌证管理的机具,需要先持相关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牌证窗口办理上户,再到乡镇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申请办理补贴。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不得实施累加补贴。2024年6月1日零时之前购置的农机具(以发票日期为准),执行《关于调整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的通知》。其中:2022年7月1日之前(出具的发票日期)已受理的补贴申请,按照关于优化调整南疆差别化农机购置补贴试点政策的通知(新农机函〔2022〕919号)文件,仍按原差别化补贴试点政策执行。2023年4月14日(出具的发票日期)开始,执行《关于调整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补贴额的通知》。2024年6月1日零时之后的补贴品目各档次标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

申请购置补贴流程:

(1)申请办理。机主购机行为完成后,及时下载安装“新疆农机补贴”手机APP,通过手机实名认证后,根据APP系统提示,如实录入相关购机信息并提交补贴申请,并向乡镇负责农机补贴工作人员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生产经营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代码)、银行账号等资料(牌证管理机具还需提交登记证书、行车证等资料),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购机超过2年未申请补贴或申请补贴后1年内未签字确认并提交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请,不予受理(以发票日期为准)。

(2)工作人员受理。乡镇负责农机补贴工作人员在收到辖区购机者签字确认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申请表》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针对三合一管理机具,县、乡镇应将完成规定作业面积或作业量作为补贴申请受理或核验的前提条件。

(3)参加核验。乡镇负责农机补贴工作人员核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以及补贴系统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通知申报人修正。核验机具时,牌证机具除外,其它机具全部进行现场实物核验,需要“见人、见机、见票”,机具铭牌必须固定在机具上,如果铭牌缺失或未固定到机具上,待铭牌找到并固定到机具上才进行核验,铭牌若丢失找不到或不固定将不予核验,如果无异常,填写《若羌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表》。县农业农村局到就近的村委会对全县所有补贴机具进行逐台现场核验,核验率100%,购机者应积极配合机具核查工作。

(4)兑付补贴。机具核验通过后,乡镇汇总的农机购置补贴申报资料经农业农村局审核无误后,提交农业农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签字盖章,报县财政局审核,并在县、乡镇、村进行三级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财政局兑付。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项目实施结束后,在政府网站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网站对补贴受益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群众及上级部门监督。

监督电话:0996-7103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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