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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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Jk019-1000-2021-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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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21-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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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若羌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若羌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1-09-20   浏览次数:   【字体:

地址:信合大厦8楼(胜利路470号)

办公时间:冬季10:00-14:00 16:00-19:30,夏季9:30-13:30 16:00-19:30

联系电话/值班电话:0996—7106678,0996-7102148

单位负责人:阿迪江·肉孜

电子信箱:rqxsfj@126.com

领导班子成员名单:

姓名 职务 手机/电话

吴晓林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向阳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玉成  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

姓名 手机/电话

吴龙 7106678

基本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县司法局作为县人民政府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也是全县政法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承担“三大职能、九项任务”。三大职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九项任务: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任务。县司法局现有编制2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22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政法专项编制18人、工勤编制1名,编外同工同酬1名、公益性岗位15人,全局工作人员合计35人。设党支部1个、党员22人。县司法局现有:内设机构4个(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基层指导科、社区矫正股),直属机构2个(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公证处),派出机构5个(若羌镇、铁干里克、瓦石峡、依吞布拉克、吾塔木等5个司法所);另外,还设有若羌镇、铁干里克镇、瓦石峡镇、吾塔木乡4个法律服务所,与司法所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自治州、本县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起草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工作,受理法律服务投诉,负责行政处罚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工作。

(六)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司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管理、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和反腐倡廉工作。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

(一)办理事项目录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

3、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检查

4、律师机构执业许可及年检

5、律师执业证申办及年检注册

6、公证员年检注册

(二)办理事项规程

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事项

1、许可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60号令)

2、申报条件:A、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B、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C、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D、申请执业登记时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E、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3、申请者提供的材料:A、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B、基层法律服务所对申请人实习表现的鉴定意见;C、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D、健康状况证明;E、其他要求提交的材料。

4、办理程序:县司法局根据是否符合办理条件提出审查意见,报送上级机关批准颁发执业证书准予执业。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履行职责,办事便捷高效,不拖拉推诿。

(二)清廉行政,克己奉公。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物礼品,不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文明行政,服务热情。严格遵守公务员职业行为规范,举止大方,着装整齐,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四)透明行政,接受监督。工作人员一律亮牌上岗,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办公纪律公开上墙,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行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主动向来访人表明身份,认真答复,尽量使来访人满意,如发现对来访人态度冷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

(六)实行局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一上午由局领导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及时做出处理。

7、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8、承办人(科室)及联系方式: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刘兵(0996—7109027)

9、监督(投诉)渠道:县司法局(0996—7106600)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事项

1、许可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第60号令)

2、申报条件:A、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B、具有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C、申请执业证年度注册的材料要由其所在的基层司法所按规定的时间上报县司法局审查。

3、申请者提供的材料:A、上年度执业情况和遵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情况的个人总结;B、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该基层法律工作者执业表现年度考核意见;C、《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4、办理程序:县司法局根据是否符合办理条件出具审查意见,逐级上报注册机关。

5、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6、服务承诺:

(一)依法行政,提高效率。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履行职责,办事便捷高效,不拖拉推诿。

(二)清廉行政,克己奉公。在公务活动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收受礼物礼品,不用公款请客送礼。

(三)文明行政,服务热情。严格遵守公务员职业行为规范,举止大方,着装整齐,语言文明,主动热情。

(四)透明行政,接受监督。工作人员一律亮牌上岗,工作职责、执法依据、收费标准、办公纪律公开上墙,设立举报信箱、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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