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促进统计监督职能的更好发挥为目标,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拓宽了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统计工作以及反映意见建议的渠道,增强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文明统计的意识,有效地提高了统计整改效果,展示了统计局良好的对外形象。
一、总体情况
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公开各类信息24条。(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强化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不断提高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透明度,达到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目的。我局按照既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有关统计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职责、考评考核、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使之成为统计工作整体中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及时准确地公开了信息目录和指南,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我局通过互联网的途径,将统计局的法定职责主动向社会公开,主要内容包括与统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统计局的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责、重大决策,让群众了解统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同时,还主动公开统计纪律和廉政规定,接受群众和被统计单位的监督;通过媒体和网站公布了统计局受理申诉、咨询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以及统计廉政纪律、举报电话等,方便了群众办理与统计相关的事项,也促使统计人员更加审慎地用好执法权,有力地促进了统计局廉政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的提高。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由于统计局及统计工作的性质和特点,统计局不承担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职能,不直接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截至目前,我局至今尚未接到群众对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经自查,我局未涉及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经自查,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至今,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 规章 | 0 | 0 | 0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13 | ||
| 行政强制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 2.重复申请 | 0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 3.其他 | 0 | ||||||||
| (七)总计 | 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检查我局的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是工作进度缓慢,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同时,统计局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决定了一些内容和信息的问题具有保密性,需要我局进一步准确把握和界定公开和保密的尺度。总之,我们将认真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做好分类公开的各项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性和实效性,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若羌县统计局调整完善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落实。若羌县统计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若羌县统计局及各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2021年,若羌县统计局从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为0人,兼职人员为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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