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等高发慢性病的防治,减轻城乡居民“两病”患者门诊用药负担,县医保局积极落实“两病”保障政策,有序开展宣传、登记、保障等工作。
一、宣传发动提高群众知晓率。为使广大居民能够及时知晓医保新政策,享受“两病”门诊保障待遇,县医保局制定宣传方案,协同村(社区)和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宣传,有效提高群众知情率,让群众深刻认识到慢性病及早控制的重要性。
二、加强指导提升群众登记率。县医保局加强对县医院、乡镇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力度,在接诊中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进行筛查、登记,做到应登尽登。
三、及时登记提高待遇保障率。根据个人申请或上级医疗保障部门推送,及时对符合“两病”条件的居民进行登记。截止到目前集中登记高血压病667人,糖尿病166人。在二级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两病”门诊合规药品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50%。高血压病每年累计支付限额360元,糖尿病每年累计支付限额480元,按月支付。切实保障“两病”患者用药,降低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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