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
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行使主体(所属部门):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责任事项内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材料审核、在法定时间内完成专家踏查与评审、提出审查意见。
3.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制发并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制发特许猎捕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准运证等法定许可证)、信息公开。
5.加强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许可项目监督检查,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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