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森林高火险期内,进入森林高火险区的活动审批
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行使主体(所属部门):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依据:
【法律】《森林防火条例》 第二十九条
责任事项内容:
1.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2.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立即予以审核。
3.决定是否给予办理。
4.采取现场送达的方式,对同意的颁发相关证照。
责任事项依据:
【法律】《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九条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