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
权力类型:行政许可
行使主体(所属部门):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实施依据:【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植物检疫条例》办法第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责任事项内容:
1.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材料审核提出审查意见。
3.作出决定(不予行政许可的应当告知理由)、按时办结;法定告知。
4.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通过信息公开抽查等办法加强监管。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责任事项依据: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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