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重大决策部署,响应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根据《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要求,本着“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若羌县2家采矿许可证过期矿山未办理延续,未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未履行应承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我局将动用企业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若羌县汇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若羌县库如克萨依玉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6528002010097120096671),有效期2016年9月20日 至 2019年9月20日,企业工商登记于2020年9月1日申请注销,矿山关闭及企业注销前,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未履行应承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二、若羌鑫悦矿业有限公司若羌县英格里克玉良玉石矿,(采矿许可证号:C6528002011077120117208),有效期2017年1月27日 至 2018年1月27日,企业法人失联多年,无法取得联系,矿山关闭至今,企业未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未履行应承担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本公告自网站发布之日起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若羌县自然资源局反馈。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动用企业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开展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受理部门: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
联系电话: 0996-7103195
联系地址: 若羌县信合大厦10楼1006室
特此公告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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