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年假、育儿假、产假等休假相关政策,若羌县人社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梳理休假政策、制度,现将相关咨询内容答复如下:
(一)年休假。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二)护理假、育儿假、产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98天),给予女方增加产假60天,男方护理假20天。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子女零至三周岁期间,每年各享受不少于10天的父母育儿假。男方护理假、父母育儿假不含公休日和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女方产假含公休日和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
若羌县人社局工作人员就相关政策与您进行了充分沟通答复,您予以知晓。
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建议和意见。
承办单位:若羌县人社局;联系人:郑松松;联系电话:0996-7105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