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分子报出了我的名字和家庭住址,这些信息都是对的,所以当时我就慌了。幸好有民警一直在为我保驾护航,要不然我都不敢想象会有什么后果,谢谢!太感谢你们了!”从冒充“公检法”诈骗迷局里走出来的李女士心有余悸地对民警说道。
近日,若羌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成功劝阻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为辖区群众及时止损守住了“钱袋子”。
5月28日,若羌镇居民李女士接到了一通自称库尔勒“公安机关”陌生电话,对方告知李女士名下有一张银行卡涉嫌洗钱,并准确地说出李女士的银行卡号及姓名让其核对资金明细博取信任后,以配合警方调查取证为由,让其将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转入“安全账户”,同时即刻启程独自前往某市“公安机关”,要求制作笔录不能挂断电话,并下载“UC”浏览器进行视频通话,以查询“资金往来证明李女士清白为由”控制手机进行操作,从而查看手机微信、支付宝余额、银行卡余额以及理财产品余额等等。
民警收到推送的预警信息,立即拨打当事人李女士电话,但李女士手机却一直在通话中无法接通。情况十分紧急,民警立即启动快速上门预警机制,同时向李女士多次发送防诈骗警示短信。此时的李女士已离向骗子汇款仅一步之遥,正准备将钱转入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时,李女士终于接到了反诈中心的电话提醒,这才恍然醒悟过来果断挂掉骗子的电话。
经过民警一番细心解释和耐心劝说,惊慌失措的李女士终于恍然大悟,意识到面前的警察才是真警察,自己是被对方的“套路”所迷惑,入了诈骗分子的迷局,险些上当。事后,李女士对民警的及时劝阻、成功避免其钱财损失再三表示感谢。
温馨提示:
1.凡是电话中自称“通信管理局、电信运营商、银行、保险、邮政”等客服人员,以您“个人信息泄露、涉嫌洗钱、涉案”等理由,主动帮您转接“公安机关”的,都是诈骗!
2.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方式处理案件。凡是通过电话、QQ、微信或者其他通讯交友软件办案做笔录、视频讯问的“公检法机关”,都是诈骗!
3.国家司法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时,会现场当面出示《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通过传真、网络发送任何“法律文书”的,都是诈骗!
4.公检法等国家司法机关不设立“安全账户”、“验资账户”,非特殊情况也不会采用“视频取证”方式。但凡要求使用“QQ或微信语音、视频”做笔录的,都是诈骗!
5.银行账户密码、短信验证码是个人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勿告诉他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