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若羌机场净空区域的保护工作,保障航空器的飞行安全,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运输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若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若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涵盖了以下区域:若羌镇、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及现代工贸物流园、新材料产业园等。
二、若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根据国务院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三、有关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23〕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机场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日
为加强若羌机场净空区域的保护工作,保障航空器的飞行安全,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运输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若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若羌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运输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以机场基准点为圆心、水平半径55公里的空间区域,涵盖了以下区域:若羌镇、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及现代工贸物流园、新材料产业园等。
二、若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根据国务院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以下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三、有关规定: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国民用航空局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民航发〔2023〕1号)》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法律责任: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机场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若羌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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