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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2日  星期二

关于禁止在机场周边净空保护区域内放飞和饲养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4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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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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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若羌机场《以下简称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确保机场飞行安全,坚决杜绝鸽子等鸟类击伤航空器问题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若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机场周边设置禁养禁飞区,以机场为中心半径8公里区域范围全部纳入禁养禁飞区,加大机场净空区域管理,防止鸽子撞击航空器事件发生。

二、切实加强宣传工作,严格控制在禁养禁飞区内开展下列事项

1.禁止在机场周边禁养禁飞区域内养殖和放飞信鸽、家鸽以及其他可以飞行的鸟类;

2.禁止在机场周边种植稻谷、向日葵等吸引鸟类《鸽子》的植物;

3.禁止在机场周边建立或设置露天垃圾场、屠宰场、养殖场等吸引鸟类(鸽子)的场所或设施

4.信鸽协会(公拥、俱乐部)规划信鸽比赛路线,应当避开机场空域;如确实无法调整驯放比赛路线,应提前一周向机场通报,取得同意方可进行。如因违反规定造成任何后果,由组织单位全部承担。

三、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制。要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乡镇主体责任和各村直接责任的责任制,切实把加强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的责任落到实处。凡属人为因素导致鸟击航空器事件发生的,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四、在机场禁养禁飞区内发现有违反本通告第二条所禁止的事项,县政府、机场联合执法人员可就地进行捕杀和处置,县政府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国务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相关条款,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机场周边设置禁养禁飞区,加强对机场周边鸽子等鸟类管控,事关飞行安全,事关国家重大财产安全,事关飞行员生命安全,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提醒身边的亲人、朋友、邻居,不要私自饲养以及随意放飞鸽子,防止发生鸟击飞机事故,共同守护机场飞行安全。

若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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