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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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征求意见稿)》和《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战略目标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升全县70-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让全县70-79周岁老年人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若羌县民政局根据若羌县《关于印发〈若羌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若政办发2013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征求意见稿)》和《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本次公示反馈时间由2023614日至2022627日,公示7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春江

联系电话:0996-7108009(传真同号)

邮箱:1294837670@qq.com

若羌县民政局

2023614

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战略目标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升全县70-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让全县70-79周岁老年人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若羌县民政局根据若羌县《关于印发〈若羌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若政办发2013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津贴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实现老有所养为目标,完善我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立保障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的长效机制,实现老年人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充分考虑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高龄老人基本生活需求,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高龄补贴制度。

2.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确定保障对象,实行三级审批、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发放范围、标准和办法

1.发放范围。自2014101日起,凡具有本县户籍且年龄在当年的1231日前满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均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

2.发放标准。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50,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变化,经请示县委、县人民政府后,可适时调整。

3.审批程序。审批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居)委会初审、乡镇政府审核、县老龄办审查、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

1)申请:申请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的社区、村(居)委会申请,按要求填写《若羌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表》。委托亲属或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须提供本人委托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所在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出具常住社区村(居)委会的证明。

2)初审:社区村(居)委会收到申请表后进行初审,入户调查核实,采取适当形式公示7日,征求群众意见,并在书面申请书上签署初审意见,将合格的申请材料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要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3)审核:各乡镇政府收到申请表后,要进行核实和信息录入,建立高龄老人信息数据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召开乡镇高龄补贴评审小组会议进行评审,在审批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将符合条件的《若羌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生活补贴申请表》上报县民政局,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社区村(居)委会。

4)审查:县老龄办对各乡镇审核上报的老人进行审查,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查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乡镇政府。

5)审批:县民政局对各乡镇审核上报的高龄老人进行审批,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要及时纳入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

四、动态管理

1.县老龄办、民政局要对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人员进行发放后的不定期抽查;各乡镇政府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核查,核查情况于每年12月底报至县民政局;社区村(居)委会要在当年的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后及时回访,了解老人健康、生活状况和补贴领取情况。抽查、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乡镇政府负责妥善处理并将情况公示。

2.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待遇人员长期到外地居住的,应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备案,并保持定期联系。

3.享受老年人管理生活补贴人员死亡的,其亲属和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应及时向乡镇政府或县老龄办通报信息,乡镇政府和县老龄办要及时办理老年人生活补贴注销手续,当年死亡的当年停发老年人生活补贴。

4.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已死亡,其亲属故意隐瞒以骗取老年人生活补贴的,骗取的资金由乡镇政府追回,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离开居住地后没有音信的,停止发放生活补贴,再度出现可重新申请,核准后从当年起补发补贴。

6.各乡镇政府于当年1225日前,将本地享受老年人生活补贴人员的新增、变更、注销等情况报至县老龄办,变更和注销的要备注说明。县民政局于次年的110日前将情况汇总后,报至县财政局,经财政局审核后,制定全年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计划。

五、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7079周岁老年人生活补贴由县财政解决,每年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由民政部门牵头负责,县老龄办积极配合认真做好保障对象审定和补贴发放工作。县纪检、审计部门要对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审计,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发放到位。对套取、截留、挤占、挪用和不按规定发放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有所养、老有所依战略目标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提升全县70-79周岁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切实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让全县70-79周岁老年人更多更好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若羌县民政局根据若羌县《关于印发〈若羌县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若政办发2013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定《若羌县70-79周岁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和生命质量,大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关心、关爱、关怀老年人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体检对象

凡具有本县户籍且年龄在当年的1231日前满7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均享受老年人免费待遇。

三、体检标准

符合条件的70-7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年免费体检一次,具体体检标准按二级以下医院含二级一般体检标准执行每人每次132体检时间安排在每年秋季进行,体检地点要就近方便。

1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腹部、肺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2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全血细胞分类+三分类、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高密度脂蛋白、低密度脂蛋白)和心电图检测。

四、体检程序

1个人申请。每年的71日至830日为申请时间,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提出申请。

2审核审批。每年91日至910日由乡镇审核后,报县老龄办审查、县民政局审批。

五、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

7079周岁老年人免费体检费用由县财政解决,每年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体检结束后,由民政局、财政局按照实际体检人数将体检资金划拨给实施体检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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