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公租房承租单位(个人):
为进一步落实我县公租房押金清退工作,保障公租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租赁协议》中关于押金退还的条款约定及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未清退公租房承租人办理公告如下:
一、办理对象
已退租若羌县公租房但未办理押金清退手续的单位或个人。
二、办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押金权益。
三、办理地点
若羌县老财政局四楼415办公室(若羌县胜利路与建设路交叉西北角),联系电话:7105828、7102723。
四、需提交材料
(一)单位退押金所需材料:1.单位机构代码证;2.《住房租赁协议》原件;3.押金收据原件;4.情况说明(写清截至目前未申请退押金的原因);5.暖气费收据;6.退租验收合格证明(由物业公司出具物业费和垃圾费结清证明或票据、国家电网部门出具电费结清证明);7.承租单位基本账户信息(需注明开户行及户名)、单位的开户许可证、往来票据。
(二)个人退押金所需材料:1.承租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租赁协议》原件;3.押金收据原件;4.暖气费收据(收据丢失去暖气公司开证明);5.退租验收合格证明(由物业公司出具物业费和垃圾费结清证明或票据、国家电网部门出具电费结清证明);6.承租人银行卡复印件(需注明开户行及户名)。
五、注意事项
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