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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  星期三

关于在全县征集农村领域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18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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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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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常态化加强农村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农村领域(城乡接合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非法添加和食品标识不全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农村食品违法线索受理范围、举报渠道等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重点违法违规情形

1.食品假冒(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信息);

2.侵权“山寨”(食品包装标识、文字图案等模仿其他品牌食品,误导消费者);

3.食品假货(假羊肉、假狗肉、假驴肉等涉及食品欺诈的行为);

4.“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标签);

5.劣质(以次充好、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等);

6.无证无照生产加工食品的“小作坊”;

7.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或过期原料生产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

8.市场销售、使用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制售假劣肉制品或滥用甲醇等物质加工肉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

9.虚假标注生产日期或篡改保质期、超过保质期等;

10.涉及农村领域食品安全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如生产经营的食品涉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商标违法、广告违法、价格欺诈、虚假年报、违法或违反程序办理食品审批登记注册、采用非食品包装材料与使用未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和计量器具不准等。

(二)重点对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小饭桌等食品生产经营者和农村集市、食品批零市场。

(三)重点品类:方便食品、休闲食品、散装食品、网络餐饮(外卖餐饮食品)、酒水饮料、调味品、奶及奶制品、肉及肉制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品类。

二、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内容要实事求是、有根有据,不无中生有。

(二)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违法线索,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食品生产经营者名称、具体问题描述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票据等)。

(三)鼓励实名举报,便于后续核查和重大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发放。

(四)对查实的食品安全案件有效线索,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立案查处,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五)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12315、0996-7100315

(二)网络举报: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将于5月正式上线开通)

(三)邮箱举报:624794173@qq.com

(四)信函举报:新疆巴州若羌县幸福路33号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邮政编码:841800

(五)现场举报:直接到县市场监管局反映。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同筑牢农村领域食品安全防线,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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