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因城市建设发展需求,经若羌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范围位于新客运站以南、丝绸路以东、塔里木大道以西。
二、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土地面积0.2332公顷(合3.498亩),其中:果园0.1859公顷、农村道路0.0473公顷;未利用地0.8498公顷,权属性质均为国有土地。
三、补偿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厅《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及若羌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若羌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本征收地块位于若羌县Ⅰ区片,区片综合地价65328元/亩,土地补偿费比例27%,安置补助费比例73%。地类调节系数果园为1、乔木林地为0.5、其他林地为0.4、其他草地为0.03、农村道路为1。
四、公告方式及期限
本公告在若羌镇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并在若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本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9月3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止。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土地征收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若羌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若羌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5第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