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安全抽检检测系统核查处置模块下达的不合格食品安全处置任务,涉及若羌县1家事业单位,现将核查处置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华测检测认证集团北京有限公司对若羌县第二小学的复用餐具(餐盘)依法进行食品安
全抽样检验,2025年10月10日出具检验报告(N0:A2250702708201001C),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于当日将检验报告送达至当事人,现场告知当事人检验报告内容及可以提出异议、申请复检和异议须知。2025年10月11日若羌县第二小学提出复检申请,2025年10月29日,我局收到复检机构:国贸食品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CJ10YP25104043R1),经检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天我局向若羌县第二小学送达复检结果通知书。
二、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及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主要原因
原因排查:清洗环节问题。洗涤剂使用不当:过量使用,为追求去油效果,工作人员盲目过量使用洗洁精,不渗透了解洗涤剂残留的危害及标准清洗流程。选用不当:未采购使用无阴离子果蔬餐具净等专用于食品接触的材料、而是使用了廉价的、高残留的家用洗涤剂。漂洗次数不足:食堂工作人员虽然执行“一刮、二洗、三冲”的标准流程清洗,但是使用热水清洗达不到清洗要求,流动自来水漂洗次数和水量不足,工作人员为追求速度而牺牲质量,简化操作流程。
整改措施:1.立即行动(短期)
暂停使用并彻底复洗:立即封存并停止使用所有检测不合格批次的餐盘。采用10分钟以上的煮沸消毒,消毒后使用热水和清水进行长时间、多次的彻底冲洗和浸泡,保证洗洁精残留彻底清除。
彻查洗涤剂:立即检查在用的洗涤剂是否符合食品用A类标准,对在使用的洗洁精立即停用并更换。
2.流程优化(中期)
规范清洗流程:
人工清洗: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的流程。明确规定洗涤剂用量,并确保使用不低于40℃的流动热水进行至少三次以上的漂洗。
3.系统建设(长期坚持)
加强培训与考核:组织全体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专项培训,重点学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关于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内容,并进行考核。
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并上墙《餐用具清洗消毒岗位职责》和标准作业流程图,明确责任人。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食堂管理者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将餐用具洁净度作为关键控制点进行监控。
加强食堂监管力度: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明确食堂卫生要求,定期开展保育员培训,着重针对提高工作人员清洗消毒餐具方面的知识,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若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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