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县城建成区面积7.46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36.71%,建成区绿地覆盖率39.7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0平方米。
全年水资源总量25.34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24.23亿立方米,地下水1.11亿立方米,农业灌溉总用水量1.31亿立方米;自来水受益村26个。年末有效灌溉面积24.50万亩;机电井排灌面积14.61万亩,旱涝保收面积24.50万亩(含林地及园地),配套机电井1608眼。
全县行政辖区面积20.23万平方公里,已发现矿产58(亚)种。现已开发利用11种,主要矿产品有:钾盐、铁、煤、石棉、粘土、建筑用砂石、玉石、东陵石、片石等。
全年林业用地面积683.64万亩,其中:天然林面积606.05万亩,其他林地48.86万亩,人工林28.73万亩(防护林3.21万亩,其中:新增防护林0.49万亩,经济林25.53万亩,新增经济林1.45万亩),森林覆盖率2.07%。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初步核算为432023吨/标准煤,同比增长6.43%;实现工业增加值315706万元,同比增长8.60%;单位增加值能耗1.6280吨标准煤,同比下降1.98%。
图十三:2017年-2021年能源消费总量(万吨/标准煤)

全年废水排放总量1456350吨,同比增长2.03%;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288700吨,同比增长3.20%;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1167650吨,同比增长1.75%;工业废水处理量288700吨,同比增长3.20%。
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85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排放量98吨;城镇生活化学需氧排放量387吨。
全年工业废气排放量32034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7.99%。全县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8988吨,同比下降4.99%;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量18988吨,同比下降4.99%。
全年二氧化硫(SO2)排放量92.01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SO2)排放量91吨,生活源二氧化硫(SO2)排放量1.01吨。
全年污水处理厂3座,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自然保护区面积8.6万平方公里。
全年浮尘天气117次,比上年减少6次,下降4.88%;扬沙天气35次,比上年减少1次,下降2.78%;沙尘暴天气5次,比上年减少12次,下降70.59%。年平均气温11.7℃,夏季35℃以上高温日达58天,年平均降水量27.6毫米,年合计日照时数2805小时,≥10℃积温4454.3℃,年平均无霜期203天,年平均相对湿度43%。
全年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69起,比上年增加7起,增长11.29%;死亡8人,比上年减少4人,下降33.33%;受伤26人,比上年减少9人,下降25.71%经济损失674.5元,比上年增加566.17万元,增长522.63%。
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1起,比上年增加4起,增长14.81%;受伤31人,比上年减少4人,下降11.43%;经济损失0.73万元,比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4.06%。火灾事故42起,比上年增加7起,增长20%;经济损失774.89万元,比上年增加667.2万元,增长6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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