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建字〔2025〕104号 签发人:陈燃
谷婷婷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若羌县委员会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所提“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车管理的提案”已收悉。经认真研究并积极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1.我局已于2025年3月联合交警大队对“大哈出行”“柠蛋出行”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共享电动车企业在车辆运营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承担运维主体责任,分时段、分区域增加运维人员力量,提升管理效率。
2.为了提高共享电动车安全性,我局与“大哈出行”“柠蛋出行”负责人联系,要求企业为所有车辆购买责任险,并定期检测电池安全,减少火灾等安全隐患。定期检查头盔、刹车的功能性,严格控制共享电动车速度不超过25km/h。
3.我局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扰乱市场秩序、乱停乱放、停占消防通道的现象进行整治与处罚。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主管领导:陈燃
职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办理人:冯建翔
职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环卫处党支部书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若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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