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信息接报及响应情况
2024年5月22日20时35分许,若羌县应急管理局接到报告:若羌某道路项目,摊铺机在摊铺道路时工人王某被挤压致头部受伤。
(二)事故调查情况
2024年5月22日,若羌某道路改造项目工地,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和《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若羌县成立若羌某道路改造项目“5·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
二、评估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2025年3月25至28日,由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原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有关人员,对若羌某道路改造项目,发生1人死亡的机械伤害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工作。评估依据《若羌某道路改造项目“5·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追究,有关部门履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的评估清单,评估组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座谈问询、现场检查,听取事故单位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评估组反馈,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三、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评估核查情况
(一)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
1.潘某,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员工,2024年5月21日到若羌某道路改造项目工地担任摊铺机驾驶员。驾驶员潘某违反摊铺机安全作业规程,启动摊铺机前未确认周围环境、工作人员安全,因操作不当,造成王某被摊铺机找平仪支架挤压至头左颞部受伤致死,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李某,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若羌某道路改造项目专业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作为摊铺和撒铺工程项目负责人,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就上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未督促施工单位对新员工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该起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由若羌县应急管理局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奉某,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观念缺失,未按照要求对上岗员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对此起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由若羌县应急管理局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评估核查情况
经评估组核查:(1)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员工潘某,涉及刑事责任行为已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置;(2)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若羌某道路改造项目专业分包工程项目负责人李某、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奉某已于2024年9月30日将罚款上缴。
综上述,涉及刑事责任人已移交至公安机关进行处置,相关处罚责任人罚款已上缴至若羌县非税收账户。
四、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评估核查情况
(一)事故单位责任认定
1.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落实安全职责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对于被派遣工作人员不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并建立档案,未对被派遣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摊铺及洒铺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未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违法分包摊铺及洒铺工程给不具备道路建设资质的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
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及《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由若羌县应急管理局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2.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对于上岗工作人员未开展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技术交底,未取得道路建设资质。
处理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由若羌县应急管理局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3.某咨询有限公司监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行为未及时制止,致使作业现场安全隐患突出,违反了监理职责。
处理意见:建议由行业监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某咨询有限公司作出处理。
4.行业监管部门监管职责不到位,未严格履行“三管三必须”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亡人事故。
处理意见:建议对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运用党委“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
(二)评估核查情况
经评估组核查:(1)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将罚款上缴完毕;(2)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将罚款上缴完毕。(3)某咨询有限公司,已移交至行业监管部门;(4)已运用党委“第一种形态”对行业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开展提醒谈话。
综上述,所有责任公司罚款已上缴至若羌县非税收账户,涉事监理公司已移交至行业监管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调查报告要求
1.新疆某工程有限公司、巴州某建设有限公司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新参加的作业人员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督促员工掌握必需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对现场施工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坚决制止和纠正各类违章作业行为,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把各项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到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反三违”工作制度,将“反三违”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全员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工作,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2.某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方的安全施工监理单位,要切实发挥好业主方代表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作用,加强对作业现场的日常安全检查,督促总承包、各发包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3.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把施工安全关口,结合季节特点,全面分析研判主管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摸准弄清易发生事故的关键风险点、重点环节,分类制定管控措施,对事故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并召开行业领域企业警示教育会,汲取事故教训,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评估核查情况
1.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事故发生后,该公司负责人立即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会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参加,开展事故反思活动,分析事故原因,将事故情况及处理进行通报,增强对安全问题的警惕性,增强管理人员责任意识;开展全员分批次法律法规学习,加强对各种机械设备的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对相关责任人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结合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每周组织安全综合大检查,明确检查要求、检查内容、检查人员、明确整改责任人形成闭环式管理。
2.制定管控措施。企业完善内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明确了各个岗位应当履行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对管理人员履职能力进行考核评价,提升了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能力;编制了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全面辨识现场安全风险源及可能导致的事故类型,按照辨识结果制定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全员开展应急处置培训及演练,确保全员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置知识、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了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对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入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总交底,经常性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建立分包单位隐患台账,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记录违章行为,定期对分包单位进行考核。
4.强化属地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实地观摩示范项目、通报日常检查情况、剖析典型案例等方式,对全体参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了对分包单位的巡视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发展。
5.事故企业具体采取的整改措施。
(1)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辨识生产过程中风险,加强风险管控及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加强特殊作业过程管控,防止事故发生。
(4)加强对施工现场大型工程机械的管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5)加强公司各岗位工艺、设备操作规程学习、管理制度的学习,熟练掌握生产工艺,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制度要求人,以制度管理人。
(6)对分包单位加强管理,严格资质审查、入场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
评估核查结论:经评估组核查该企业事故整改措施已落实完成。
六、评估核查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评估组认为:
1.本起事故中事故责任人员和事故责任单位均已按县人民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处理到位。
2.事故发生后项目部能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注重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落实,加强岗位人员日常教育培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3.该项目施工方对安全管理的认识有了较大转变,加大安全投入,从本质安全入手,对作业人员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使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交底,按照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
若羌县某道路改造项目“5·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
2025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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