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一、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二次报销提供复印件)2、工伤认定申请书(二次报销的不用提供)3、劳务合同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次报销的不用提供)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5、住院发票及清单原件6、住院病历(病历需加盖所住医院的复印专用章)7、身份证复印件8、异地就医的提供往返车票及住宿发票9、工伤职工登记表(待遇一科提供)10、工伤事故备案表(待遇一科提供)1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待遇一科提供,仅限二次住院中旧伤复发的职工提供,需注意的是,此申请表需在住院前就审批完毕,住院后与报销材料一同提供)12、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待遇一科提供,仅限二次住院中需要康复的职工提供,需注意的是,此申请表需在住院前就审批完毕,住院后与报销材料一同提供)1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不属于此种情形的不用提供)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在菜单栏单击选择工伤待遇,进入新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工伤资格认定管理下第一个加号,选择工伤认定,输入工伤人员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根据工伤认定书内容依次输入工伤认定信息,红色五角星标识区域为必填项,准确输入后点击保存。(2)双击工伤保险待遇管理,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二个选项,即医疗、康复、旧伤复发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按照所提供资料输入医疗待遇或者康复及旧伤复发信息,按照手工核算金额依次输入至各项费用栏,点击下方审批框,出现待遇审批信息后,选中待遇审批信息前面的圆圈,然后单击打印打出工伤医疗费用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3)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6个选项即工伤伙食补助、交通住宿费待遇审核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输入待遇信息,该信息均为手工核算后输入相应金额,点击审批框,审批后出现需打印的信息,点击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科室负责人核定,查缺补漏,无误后签字。(4)审核科汇总已完成的审核资料提交复核科,复核存在异议的,复核科将申报资料退回待遇审核科重新审核,更改无误后交还复核科,复核通过后,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业务交接单》双方签字确定。将工伤医疗待遇审核表及伙食补助费审核表交付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再做应付核定和支付计划。(5)进入工伤待遇模块,单击第四个加号,进入后单击工伤一次性待遇批量拨付,点击查询,弹出对话框内出现本期应付核定的所有人员信息,逐一核查人数、姓名、金额等。选择发放方式、结算类型、发放对象。这点需要注意,有两种结算类型:转账支票(财政统发、没签订协议单位)和电子银行付款(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兵团农行除外>、农村信用社)。根据签订协议单位及开户信息分别进行选择,发放方式选择社保直发,发放对象选择单位,无误后逐条进行支付处理。(6)进入报盘及单据打印,选择发放方式及发放对象后点击查询待生成拨付单,选中所有拨付单后点击下方处的生成拨付单,进入已生成拨付单中,按逐条信息进行打印,选择下方打印支付明细选项。将打印出的支付明细单签字确认后交至复核科,将支付方式选择为转账支票的单据生成excel报盘文件拷贝给代发银行,该项待遇发放完毕。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3、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出示的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工作关系证明(工伤一至四级人员提供);6、伤残职工银行卡复印件(工伤一至四级人员提供)。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在菜单栏单击选择工伤待遇,进入新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工伤资格认定管理下劳动能力鉴定,输入工伤人员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书内容依次输入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红色五角星标识区域为必填项,准确输入后点击保存。(2)双击工伤保险待遇管理,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一个选项,即工伤待遇审核(定期、一次性)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点击下方审批框,出现待遇审批信息后,选中待遇审批信息前面的圆圈,然后单击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3)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4个选项即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审核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输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发票金额,点击下方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4)科室负责人审核,查缺补漏,无误后签字。(5)审核科汇总已完成的审核资料提交复核科,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业务交接单》双方签字确定。复核存在异议的,复核科将申报资料退回待遇审核科重新审核,更改无误后交还复核科,复核通过后,将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核表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核表交付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再做应付核定和支付计划。(6)进入工伤待遇模块,单击第四个加号,进入后单击工伤一次性待遇批量拨付,点击查询,弹出对话框内出现本期应付核定的所有人员信息,逐一核查人数、姓名、金额等。选择发放方式、结算类型、发放对象。这点需要注意,有两种结算类型:转账支票(财政统发、没签订协议单位)和电子银行付款(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兵团农行除外>、农村信用社)。根据签订协议单位及开户信息分别进行选择,发放方式选择社保直发,发放对象选择单位,无误后逐条进行支付处理。(7)进入报盘及单据打印,选中所有拨付单后点击下方处的生成拨付单,进入已生成拨付单中,按逐条信息进行打印,选择下方打印支付明细选项。将打印出的拨付单签字确认后交至复核科,该项待遇发放完毕。
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双击工伤保险待遇管理,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七个选项,即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核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输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间,点击下方审批框,出现待遇审批信息后,选中待遇审批信息前面的圆圈,然后单击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2)科室负责人审核,查缺补漏,无误后签字。(3)审核科汇总已完成的审核资料提交复核科,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业务交接单》双方签字确定。复核存在异议的,复核科将申报资料退回待遇审核科重新审核,更改无误后交还复核科,复核通过后,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核表交付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再做应付核定和支付计划。(4)进入工伤待遇模块,单击第四个加号,进入后单击工伤一次性待遇批量拨付,点击查询,弹出对话框内出现本期应付核定的所有人员信息,逐一核查人数、姓名、金额等。选择发放方式、结算类型、发放对象。这点需要注意,有两种结算类型:转账支票(财政统发、没签订协议单位)和电子银行付款(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兵团农行除外>、农村信用社)。根据签订协议单位及开户信息分别进行选择,发放方式选择社保直发,发放对象选择单位,无误后逐条进行支付处理。(5)报盘及单据打印,选中所有拨付单后点击下方处的生成拨付单,进入已生成拨付单中,按逐条信息进行打印,选择下方打印支付明细选项。将打印出的拨付单签字确认后交至复核科,该项待遇发放完毕。
四、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2、工伤认定申请书;3、劳务合同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死亡证明原件;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主要生活来源证明、无收入证明;6、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孤儿证明或者养父母、养子女收养证明;7、供养亲属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领取待遇的相关证明;8、供养亲属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9、供养亲属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10、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不属于此种情形的不用提供);12、发生抢救费用的提供工伤医疗所需资料;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在菜单栏单击选择工伤待遇,进入新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工伤资格认定管理下第一个加号,选择工伤认定,输入工
依据相关规定,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一、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二次报销提供复印件)2、工伤认定申请书(二次报销的不用提供)3、劳务合同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次报销的不用提供)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5、住院发票及清单原件6、住院病历(病历需加盖所住医院的复印专用章)7、身份证复印件8、异地就医的提供往返车票及住宿发票9、工伤职工登记表(待遇一科提供)10、工伤事故备案表(待遇一科提供)11、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待遇一科提供,仅限二次住院中旧伤复发的职工提供,需注意的是,此申请表需在住院前就审批完毕,住院后与报销材料一同提供)12、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待遇一科提供,仅限二次住院中需要康复的职工提供,需注意的是,此申请表需在住院前就审批完毕,住院后与报销材料一同提供)1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不属于此种情形的不用提供)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在菜单栏单击选择工伤待遇,进入新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工伤资格认定管理下第一个加号,选择工伤认定,输入工伤人员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根据工伤认定书内容依次输入工伤认定信息,红色五角星标识区域为必填项,准确输入后点击保存。(2)双击工伤保险待遇管理,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二个选项,即医疗、康复、旧伤复发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按照所提供资料输入医疗待遇或者康复及旧伤复发信息,按照手工核算金额依次输入至各项费用栏,点击下方审批框,出现待遇审批信息后,选中待遇审批信息前面的圆圈,然后单击打印打出工伤医疗费用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3)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6个选项即工伤伙食补助、交通住宿费待遇审核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输入待遇信息,该信息均为手工核算后输入相应金额,点击审批框,审批后出现需打印的信息,点击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科室负责人核定,查缺补漏,无误后签字。(4)审核科汇总已完成的审核资料提交复核科,复核存在异议的,复核科将申报资料退回待遇审核科重新审核,更改无误后交还复核科,复核通过后,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业务交接单》双方签字确定。将工伤医疗待遇审核表及伙食补助费审核表交付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再做应付核定和支付计划。(5)进入工伤待遇模块,单击第四个加号,进入后单击工伤一次性待遇批量拨付,点击查询,弹出对话框内出现本期应付核定的所有人员信息,逐一核查人数、姓名、金额等。选择发放方式、结算类型、发放对象。这点需要注意,有两种结算类型:转账支票(财政统发、没签订协议单位)和电子银行付款(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兵团农行除外>、农村信用社)。根据签订协议单位及开户信息分别进行选择,发放方式选择社保直发,发放对象选择单位,无误后逐条进行支付处理。(6)进入报盘及单据打印,选择发放方式及发放对象后点击查询待生成拨付单,选中所有拨付单后点击下方处的生成拨付单,进入已生成拨付单中,按逐条信息进行打印,选择下方打印支付明细选项。将打印出的支付明细单签字确认后交至复核科,将支付方式选择为转账支票的单据生成excel报盘文件拷贝给代发银行,该项待遇发放完毕。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2、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3、劳动能力鉴定费发票原件;4、身份证复印件;5、单位出示的退出工作岗位、保留工作关系证明(工伤一至四级人员提供);6、伤残职工银行卡复印件(工伤一至四级人员提供)。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在菜单栏单击选择工伤待遇,进入新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工伤资格认定管理下劳动能力鉴定,输入工伤人员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书内容依次输入劳动能力鉴定信息,红色五角星标识区域为必填项,准确输入后点击保存。(2)双击工伤保险待遇管理,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一个选项,即工伤待遇审核(定期、一次性)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点击下方审批框,出现待遇审批信息后,选中待遇审批信息前面的圆圈,然后单击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3)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4个选项即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审核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输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发票金额,点击下方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4)科室负责人审核,查缺补漏,无误后签字。(5)审核科汇总已完成的审核资料提交复核科,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业务交接单》双方签字确定。复核存在异议的,复核科将申报资料退回待遇审核科重新审核,更改无误后交还复核科,复核通过后,将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审核表及劳动能力鉴定费审核表交付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再做应付核定和支付计划。(6)进入工伤待遇模块,单击第四个加号,进入后单击工伤一次性待遇批量拨付,点击查询,弹出对话框内出现本期应付核定的所有人员信息,逐一核查人数、姓名、金额等。选择发放方式、结算类型、发放对象。这点需要注意,有两种结算类型:转账支票(财政统发、没签订协议单位)和电子银行付款(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兵团农行除外>、农村信用社)。根据签订协议单位及开户信息分别进行选择,发放方式选择社保直发,发放对象选择单位,无误后逐条进行支付处理。(7)进入报盘及单据打印,选中所有拨付单后点击下方处的生成拨付单,进入已生成拨付单中,按逐条信息进行打印,选择下方打印支付明细选项。将打印出的拨付单签字确认后交至复核科,该项待遇发放完毕。
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解除劳动合同书原件;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4、身份证复印件。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双击工伤保险待遇管理,进入待遇审核管理下第七个选项,即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核页面,输入个人编号,回车检索后输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间,点击下方审批框,出现待遇审批信息后,选中待遇审批信息前面的圆圈,然后单击打印待遇审核表,核对确认后经办人在指定位置签字。(2)科室负责人审核,查缺补漏,无误后签字。(3)审核科汇总已完成的审核资料提交复核科,填写《社会保险待遇业务交接单》双方签字确定。复核存在异议的,复核科将申报资料退回待遇审核科重新审核,更改无误后交还复核科,复核通过后,将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核表交付待遇审核科,待遇审核科再做应付核定和支付计划。(4)进入工伤待遇模块,单击第四个加号,进入后单击工伤一次性待遇批量拨付,点击查询,弹出对话框内出现本期应付核定的所有人员信息,逐一核查人数、姓名、金额等。选择发放方式、结算类型、发放对象。这点需要注意,有两种结算类型:转账支票(财政统发、没签订协议单位)和电子银行付款(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兵团农行除外>、农村信用社)。根据签订协议单位及开户信息分别进行选择,发放方式选择社保直发,发放对象选择单位,无误后逐条进行支付处理。(5)报盘及单据打印,选中所有拨付单后点击下方处的生成拨付单,进入已生成拨付单中,按逐条信息进行打印,选择下方打印支付明细选项。将打印出的拨付单签字确认后交至复核科,该项待遇发放完毕。
四、工亡一次性补助金待遇:
(一)需提供如下资料:
1、工伤认定书原件;2、工伤认定申请书;3、劳务合同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4、死亡证明原件;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主要生活来源证明、无收入证明;6、民政部门出具的孤寡老人、孤儿证明或者养父母、养子女收养证明;7、供养亲属已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待遇的,需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领取待遇的相关证明;8、供养亲属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9、供养亲属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10、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渡轮、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不属于此种情形的不用提供);12、发生抢救费用的提供工伤医疗所需资料;
(二)待遇核定发放:
根据提供的资料,在信息系统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入系统后,(1)在菜单栏单击选择工伤待遇,进入新页面,选择左边菜单栏,工伤资格认定管理下第一个加号,选择工伤认定,输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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