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2017年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统一各地(州、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到户终端电价为每千瓦时0.39元,即用户同电网公司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39元,不另加任何附加费用。
近日,记者从若羌县电力公司了解到,同网同价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终端电价,由0.556元/千瓦时下降至0.49元/千瓦时,居民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与实际交纳电费的差额,由自治区财政通过同价资金进行补贴。据统计,2018年全县14732户居民节约电费开支159.81332万元。
此外,从2018年5月1日到2019年7月1日,自治区对一般工商业电价进行了3次下调,由2018年5月1日前的0.515元/千瓦时下降至0.4157元/千瓦时,全年为若羌县4107户一般工商业节约电费开支约314.4815万元。
自治区统一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是新疆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电气化新疆的重要内容。
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了全疆全社会用电同网同价电价改革工作,明确提出,2017年先统一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水平,今后逐步实施全疆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此前,自治区各地(州、市)居民生活电价水平为每度电0.455元-0.625元,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平均销售电价为每度电0.5534元,排在全国第12位,处于较高水平,较最低的青海省(每度电0.3771元)高出43%。
2017年7月1日起,自治区统一各地(州、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到户终端电价为每度电0.39元(用户同电网公司结算电价为每度电0.39元,不另加任何附加费用),平均每度电降低了0.1634元,预计每年可为全疆城乡居民减少电费支出约13亿元,平均每户家庭每年减少电费支出约190元。
2017年7月13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2017年自治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自2017年7月1日起,统一各地(州、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到户终端电价为每千瓦时0.39元,即用户同电网公司结算电价为每千瓦时0.39元,不另加任何附加费用。
近日,记者从若羌县电力公司了解到,同网同价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到户终端电价,由0.556元/千瓦时下降至0.49元/千瓦时,居民实际交纳的电费(到户终端价)统一为0.39元/千瓦时,居民生活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与实际交纳电费的差额,由自治区财政通过同价资金进行补贴。据统计,2018年全县14732户居民节约电费开支159.81332万元。
此外,从2018年5月1日到2019年7月1日,自治区对一般工商业电价进行了3次下调,由2018年5月1日前的0.515元/千瓦时下降至0.4157元/千瓦时,全年为若羌县4107户一般工商业节约电费开支约314.4815万元。
自治区统一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是新疆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电气化新疆的重要内容。
2016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了全疆全社会用电同网同价电价改革工作,明确提出,2017年先统一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水平,今后逐步实施全疆各类用电同网同价。此前,自治区各地(州、市)居民生活电价水平为每度电0.455元-0.625元,全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平均销售电价为每度电0.5534元,排在全国第12位,处于较高水平,较最低的青海省(每度电0.3771元)高出43%。
2017年7月1日起,自治区统一各地(州、市)城乡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到户终端电价为每度电0.39元(用户同电网公司结算电价为每度电0.39元,不另加任何附加费用),平均每度电降低了0.1634元,预计每年可为全疆城乡居民减少电费支出约13亿元,平均每户家庭每年减少电费支出约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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