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所有农田地膜使用者:
秋风送爽,硕果盈枝。在这个丰收的季节里,若羌县广袤的土地上处处洋溢着丰收的喜悦。然而,在我们共享丰收成果的同时,田间地头残留的废旧地膜造成的“白色污染”正悄然影响我们农田质量与乡村环境。为守护好若羌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及后代赖以生存的土地,现向全县所有农田地膜使用者发出如下倡议和告知责任义务:
一、做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
若羌县耕地资源十分有限,每一寸土地都弥足珍贵。残留在土壤中的地膜不仅破坏土壤结构,阻碍作物生长,还造成农作物减产。另外,牲畜误食带有残膜的秸秆,会引起消化道疾病,严重时甚至导致死亡。秋季作物采收后及时回收地膜尤为重要,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还土地以生机,还田野以洁净。
二、做地膜科学使用的示范者。
请所有地膜使用者必须使用厚度≧0.01毫米的地膜。鼓励使用厚度为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从源头上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同时,建议采取适时揭膜技术,无膜栽培技术提高地膜回收效率,降低地膜残留。
三、做农田环境保护的守护者。
所有地膜使用者要履行地膜回收义务,按照“谁使用、谁回收”的原则,在农作物收获后及时回收地膜,确保田间、地头、沟渠、路边的残膜全部清理干净。回收的残膜尽力减少泥土、秸秆等杂质,及时运送和堆放到辖区的废旧地膜堆放场,不得随意丢弃、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地膜,防止二次污染。
四、做美丽乡村建设的参与者。
地膜使用者应履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义务:农田地膜使用者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农田地膜。在秋季农作物收获后至第二年春耕前,采用“机械作业+人工捡拾”方式,减少回收残膜中的泥土和秸秆等杂质,及时回收捡拾田间的废旧农田地膜,确保当年使用的地膜当年回收率达到85%以上。并运送到辖区废旧地膜堆放点,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田地膜。对不履行回收义务的地膜使用者和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废旧农田地膜的给予处罚。
五、若羌县废旧地膜堆放场地点:
1、铁干里克镇努尔巴格村3个。
2、吾塔木乡西塔提让村1个。
3、瓦石峡镇吐格曼村2个
4、瓦石峡镇金胡杨村1个。
5、瓦石峡镇塔什萨依村1个。
六、违规处罚措施
对不履行地膜回收义务、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农田地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田地膜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进行处罚。对个人未回收、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地膜的处200-2000元罚款。企业或合作社未回收、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地膜的处1万-10万元罚款。
线索举报途径:对违规行为可拨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监督电话0996-7102902举报。
全县所有地膜使用者回收农田地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请自觉履行回收地膜的责任与义务,为我县农业持续健康发展和建设美丽乡村贡献自己的力量!
若羌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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