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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题:关于对2023年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的公告

关于对2023年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全面掌握用人单位用工情况,预防和及时纠正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劳动用工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用工年审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4月20日。

二、年审对象:

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事业单位、企业、有雇佣的个体工商户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均属本次审查对象。

三、年审方式:

登录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法人服务→劳动关系,完成劳动用工备案、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劳动保障监察书面审查记录的信息填写。

四、劳动用工年审时间及阶段:

劳动用工年审采用用人单位自查和行政监督监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及审查阶段(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要求各类用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劳动用工年审外网填补年审资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单位2023年度的劳动用工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二)审理处理阶段(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20日)。对用工年审中发现的拒不参加用工年审、拒不整改或年审不合格等行为,要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以维护年审工作的权威性。

五、进一步加强对用工年审资料的管理工作:

督促用人单位尽快进行书面审查登记申报,对登记申报中存在停工停产、破产等非正常经营状况的用人单位进行筛选清理,确保参加书面审查用人单位质量。

六、认真做好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根据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实际情况,将用人单位分为A、B、C三个诚信等级。

联系电话:09967-101757

年审网址:https://222.82.215.217:10641/pc/index.html

交流QQ群:2022895

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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