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一、制定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是建立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证明。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依据人社部发〔2018〕21号《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是党中央在充分考虑当前经济形势和人民生活需要后作出的重要决策,是对本地城乡居民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举措。对调整养老保险待遇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具有重要作用,在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实现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见证,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不断提升全县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实施调整金额和标准
此次养老金调整改采用了结构性调整,不仅普通提高了若羌县基础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同时对中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收入有更加有效的保障措施。若羌县原基础养老金标准245元提高至445元每人每月。
三、享受城乡居民养老的待遇条件
若羌县户籍、参加本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满15年,且已经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在若羌县正常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人员。
四、实施标准
继续实施《若羌县实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补贴办法》以每人每月445元基础养老金标准(其中:中央补贴123元、自治区补贴25.92(72元×36%=25.92)元、县级补贴296.08元)。
五、政策亮点和特色
若羌县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县级补贴标准高于新疆其他地州县市。对本地区参保人群更有保护性政策,在实施过程中财政支出和资源利用更加偏重于本地区和低收入群体,在调整方式上采取地区性政策保护及定额调整相结合,对本地参保人群参保扩面及待遇申领有更好的引导和宣传作用。
若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