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为大力推广节约用水,保障农民种植积极性,促使农田水利设施良性运行。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7〕29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4〕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若羌县实际,制定了《若羌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实施办法》。
一、主要内容
该实施办法共有六章二十二条,分为总则、精准补贴、节水奖励、资金筹集、资金监管、附则等内容。
二、制定背景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及农业农村厅4个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4〕5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三、用水主体
该实施办法适用的用水主体为:
(一)不同用水规模的农民用水户;
(二)正式登记注册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三)依法设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办理程序
(一)精准补贴办理程序
水行政主管部门本年度补贴资金金额确定后报财政部门审核,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列入财政预算。
(二)节水奖励办理程序
分别由节水奖励对象提出申请、乡(镇)水管站核实用水量、乡(镇)人民政府公示、县水利局及农业农村局审核、县级审批、县财政局兑付等六个步骤。
若羌县水利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