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曼管委会,罗布泊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全县各单位:
《2015年若羌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6日
2015年若羌县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
活动实施方案
为顺利开展2015年我县脊髓灰质炎(以下简称“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防止脊灰野病毒疫情的输入和蔓延,确保全县继续保持无脊灰状态,有效保护广大儿童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卫计委和州人民政府部署,2015年3月—4月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实施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
进一步消除脊灰疫苗免疫空白儿童,提高易感人群免疫水平,阻止脊灰野病毒病例的输入和传播,巩固无脊灰成果。
(二)指标
两轮脊灰疫苗报告服苗率、现场快速评估服苗率≥95%。
二、范围、对象、时间
(一)范围
在全县范围开展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
(二)对象
全县范围内2011年1月1日出生至2014年12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不论其既往免疫史如何,均接种脊灰疫苗。
(三)时间
第一轮:2015年3月4日—6日集中接种;3月7日—8日查漏补种。
第二轮:2015年4月8日—10日集中接种;4月11日—12日查漏补种。
根据工作需要,每个行政村(社区)、农贸市场、流动人口聚居地均设立补充免疫流动接种点。在两轮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期间,在县客运站设置临时接种点。
三、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出发,结合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切实重视本次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落实人力、经费、物资、车辆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和社会组织动员工作,重点做好城镇、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客运站、边远贫困农牧区、厂矿企业和常规免疫薄弱区域的摸底排查工作,保障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顺利进行,同时做好所有脊灰疫苗接种次数少于3剂次、甚至是“零”剂次的适龄儿童脊灰疫苗免疫接种工作,努力消除免疫空白。
(二)部门协调,积极配合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行业特点,密切协作,做到无缝衔接、责任到位。
各乡镇:组织领导补充免疫活动,做好社会动员工作,督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补充免疫人员、经费、交通车辆、物资等保障措施,建立工作问责制,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确保补充免疫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宣传发动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儿童摸底登记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乡(镇)、村(社区)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组织和动员辖区内各级人员,扎实做好补充免疫的组织动员、挨家挨户摸底排查、通知发放、接种现场组织等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补充免疫相关的健康教育工作。
县卫生局:发挥好政府参谋助手作用,全面负责全县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起草补充免疫活动技术方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宣传动员、疫苗等物资的分发储运、现场技术指导、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与处置、监督评价、补充免疫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并负责辖区内各类接种点的设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县疾控中心具体负责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重点突出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分发、现场监督等工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负责指导疫苗补充免疫应种摸底调查、实际接种、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处置和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县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负责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以防控脊灰为重点的免疫规划基本知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和移动通讯工具等宣传媒体,同时,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避免群众产生恐慌心理,做好风险沟通工作,提高全社会参与脊灰补充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各托幼机构适龄托幼儿童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发放通知和目标儿童的集中接种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托幼机构现场集中接种点的设立、疫苗接种实施、资料整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对服苗期间未在托幼机构的目标儿童、教职工登记造册,敦促并组织其补种疫苗。要针对目标儿童的特点,通过黑板报、主题班会、广播等形式对儿童家长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切实落实脊灰补充免疫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补充免疫活动培训、宣传、冷链运转、表格印制、督导等相关工作经费及接种补助经费,并监督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保障各类活动的顺利进行。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疫苗运输、储存监管、疫苗安全性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价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必要的人口资料和流动人口信息,协助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在补充免疫活动实施过程中,协助卫生部门对未服苗的目标儿童开展接种工作并维持现场秩序。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卫生部门在客运站进站口设立临时接种点,对目标人群实行先服苗后进站方式予以接种。在出站口设立巡回检查点,对下车旅客中未服苗的目标儿童进行补种。客运站要安排人员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提供接种场所等必要保障,安排驾驶员告知目标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服苗。
县旅游局:负责对各类旅店入住客人进行脊灰防控、补充免疫知识宣传,督促未服苗目标人群到指定接种点服苗。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组织督促农贸市场、商场店铺等各类从业人员带领目标儿童到指定接种点服苗。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工地中外来目标流动儿童的摸底登记、宣传动员工作,并组织好疫苗接种实施工作。
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组织动员爱国宗教人士广泛宣传脊灰防控和补充免疫知识,动员信教群众积极参与和配合补充免疫活动。
(三)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切实可行的补充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具体包括:补充免疫活动的组织、安排、实施、检查和督导;要合理设置接种点,特别是针对接种点的设置要做出明确安排。针对各厂矿企业、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聚集地、边远农牧区等重点地区和重点目标儿童要制定具体的接种计划,要严格执行预防接种技术规范,严格掌握疫苗接种禁忌症,确保疫苗冷链运转正常,保证补充免疫活动的接种质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疫苗的贮存、运输、分发以及活动相关业务表格的印制分发、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现场督导及评估等准备工作。
各乡(镇、)、村(社区)、各托幼机构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按照当地的统一安排,抽调责任心强的人员参加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县卫生局的统一部署,抽调足够的医务人员直接参与服苗工作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的处置工作,做到每个行政村(社区)、农贸集市、流动人口聚集地、车站等场所均根据工作需求设立补充免疫流动接种组。
四、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一)形式多样、内容统一,突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补充免疫活动前一周至接种结束期间。在每轮补充免疫活动前一周,把所辖区域内所有接种点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免疫对象、免疫程序、注意事项等信息,使用维、汉两种语言以报纸、网络、电视、短信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要在社区、托幼机构、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使用维、汉两种语言有针对性地开展广泛社会宣传动员,保证目标儿童家长充分了解补充免疫活动的意义,提高全社会参与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动要深入街头巷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补充免疫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儿童等工作。
在宣传工作中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及时处置不良舆情事件,正确引导舆论,正面开展宣传活动。
(二)加强督查、注重资料收集。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农村偏远地区、贫困地区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选择适当的宣传方式方法,确保宣传活动向基层延伸,并取得实效。要注重各种工作影像资料的收集和积累,做到客观、真实地记录此次补充免疫活动开展的培训、宣传、督导检查等活动内容。县卫生部门要组织人员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责令整改。
五、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培训,确保质量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所有参与服苗活动的医务工作人员开展技术培训,确保本次补充免疫活动质量。培训内容包括活动的组织安排、措施和时间进度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任务、程序、规范及责任区域,补充免疫服苗宣传要点、技术要求、脊灰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等。所有参加接种工作的人员要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真正做到规范接种,确保服苗接种质量。在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把握禁忌症,真正做到每位家长阅读知情告知书并签名的程序,对拒绝接种者要做好解释沟通工作,并登记在册。
2015年2月28日、4月5日之前,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完成对所有参与此次补充免疫活动的服苗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
各乡镇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以行政区划为单位,组织乡(镇)、村(社区),统一部署摸底和登记造册工作,要对底数清楚。第一轮摸底工作时间为2月28日—3月3日;第二轮摸底工作时间为:4月4日—4月7日。
1.各乡镇要结合免疫规划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摸底排查完善辖区目标儿童清查核实工作。在免疫规划专项整治查漏补种活动接种登记表的基础上,及时补充完善、排查核对。并统一使用《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儿童摸底登记与服苗记录》开展摸底工作,固定接种点原则要求在摸底表格上登记服苗情况。特别是因发烧、腹泻等原因暂不能服苗的目标儿童需进行标注,以防漏服。摸底汇总数据要与疫情网络直报系统中的适龄年龄段儿童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和2014年补充免疫目标儿童实种人数进行比对,确保摸底工作质量。
2.对摸底工作中发现居住3个月以上的6岁以下无预防接种证、漏卡、漏种儿童,现场补发预防接种证,单独记录造册、建卡,在补充免疫结束后补种常规免疫漏种疫苗。
3.接种工作完成后要与调查摸底数据进行核对比较,外乡、外村接种对象信息交换,对漏种儿童必须及时补种,以确保本次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的覆盖率。
4.补充免疫活动期间接种的两剂次脊灰疫苗,不能替代常规免疫脊灰疫苗接种工作,补充免疫要登记在脊灰补种免疫报表中进行专项统计和上报,不再列入常规免疫报表统计,不登记在卡、册上。补充免疫结束28天后开始补种脊灰疫苗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剂次。
(三)精心设计,合理安排
各乡镇、村(社区)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设置足够的接种点和接种人员,确保每一个应免疫儿童都能得到免疫。固定接种点原则上为常规免疫接种单位,每个固定接种点要设有明显的标记和放置宣传资料(包括服苗方法、对象、时间及其服苗后的观察时间),配备足够冷藏设备、疫苗、凉开水、服苗用具等。各托幼机构、新建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施工工地以及客运站和交通要道等地段要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设置临时固定接种点。
各乡镇、村(社区)要采取集中接种、拉网式巡回接种及入户查漏补种的方式提高接种服务的可及性。对集贸市场、流动人口流入、流出地要采取固定和巡回接种的方式实施接种;对偏远农村和山区可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实施接种,努力提高目标儿童接种覆盖率。接种人员应选择适宜时间入户,以保证发现更多的儿童,提高工作效率。
1.临时接种点设置要求:(1)接种点应设在相关部门的医务室或办公室,分开设置候种、预诊、接种、观察区域,并有明显标志。(2)接种点要宽敞、明亮、卫生、整洁。(3)接种点内要准备好工作台以及接待受种人员用的座凳等物品。(4)接种现场要有保证疫苗温度要求的冰箱或冷藏包等设备。(5)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药品。
2.接种点人员配备:每个接种点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直接参与现场接种工作,其人员安排和任务分别为:(1)现场组织员2名,一般由乡镇、村(社区)的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给目标儿童家长通知、接待、发放知情告知单(附件3)、巡回搜索引导及接种现场组织等工作。(2)现场记录员2名,由抽调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担任(记录工作可由设立接种点所在单位派人负责),负责询问受种者健康状况、有无禁忌症、氨基糖甙类抗生素过敏史等;告知受种者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症、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附件4);测量可疑发热儿童体温等;接种后,填写服苗记录,并由儿童监护人在该表的“知情签字栏”内签字。(3)现场接种员1名,由县卫生局确定的具备资质的医护人员承担,并于接种前需再次核对目标儿童姓名、禁忌症等情况,然后给予服苗,做到送服到口、看服到肚。
(四)集中力量,突出重点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扎实做好托幼机构目标儿童集中接种工作,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聚居地、各类矿区、建筑工地、边远地区和免疫规划薄弱地区的补充免疫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部位的力量投入,保证服苗工作的落实。流动人口聚居点必须挨家挨户查漏补种;尤其是客运站,流动人口进出点设立固定接种点,做好出入站目标儿童的接种工作。
(五)加强冷链,保证质量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统一使用国产Ⅰ+Ⅱ+Ⅲ型三价脊灰疫苗。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疫苗管理的要求,保证疫苗运输、储存、现场存放等必须符合疫苗冷藏冷冻相关要求,并做好温度记录。疫苗的分发必须做到自上而下、逐级配送分发,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疫苗保存须符合冷藏温度规定,做到脊灰补充疫苗单例台帐、单独保存、有计划分发与使用,防止与常规免疫疫苗混淆,避免浪费。两轮脊灰补充免疫活动结束28日后,剩余疫苗转入常规免疫疫苗使用,确保帐苗相符。在疫苗储存期间,做好电力保障,防止因停电发生疫苗失效事件。
(六)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各乡镇、县卫生局应成立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急处置小组,及时妥善处置发生的疑似异常反应,并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卫办疾控发〔2010〕94号),及时报告,同时尽快组织开展调查诊断工作。
(七)认真评估,严格把关
为确保补充免疫活动顺利实施,各乡镇要制定详细的督导方案,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开展督导工作。各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托幼机构、工地、市场等要开展自查,对目标儿童服苗情况进行查验,并对未服苗儿童登记造册,敦促家长到指定接种点补种疫苗。要成立巡回督导组,加强对薄弱区域的督导,做到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要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做到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县级督导员,督导员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对补充免疫活动及急性弛缓性麻痹(AFP)监测工作开展全程督导。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并向县人民政府通报,跟进督导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在补充免疫活动期间,县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巡回督导组,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重点地区补充免疫活动情况及各督导员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要及时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提出改进措施;各督导员要严格按照统一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重点发现未服苗目标儿童,查清未服苗原因。
六、督导与快速评估
(一)督导方法
采取现场实地查看、随访目标儿童家长、查阅文件、资料、记录、明查暗访和座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督导。
(二)督导内容
1.当地政府及社会各部门的支持参与情况;
2.经费落实与后勤保障情况;
3.实施方案的制订及督导安排情况;
4.宣传发动与人员(服苗及督导)培训情况;
5.免疫规划专项整治专项6岁以下儿童摸底排查质量、脊灰疫苗补充免疫目标儿童摸底数、摸底质量、接种点设置、人员安排情况及疫苗供应情况;
6.服苗工作人员配置情况,冷链设备的使用情况;
7.现场组织实施情况,包括疫苗现场保存温度、服苗人员到位、记录表格填写情况,对目标儿童进行标记、工作人员是否被动等待等情况;
8.现场接种时,工作人员对受种儿童的家长/监护人告知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及签名情况;
9.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对象的针对措施,尤其是流动人口聚居场所设点情况;
(三)快速评估
1.快评时间:第一轮:2015年3月9日—10日
第二轮:2015年4月13日—14日
2.快速评估方法
在本轮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要进行快速评估,重点是免疫规划工作薄弱乡镇以及人员流动大,容易被漏种区域的重点人群。
(1)快评抽查单位抽样及数量
在每轮补充免疫活动结束后2天内,由督导员调查90名目标儿童。即在全县抽查2个重点乡镇(指工作薄弱、地处偏远、城乡及兵地结合部等)、1个流动人口聚集的农贸市场或大型商场(超市或劳动力市场),共计3个调查单位,每个调查单位随机抽查30名以上目标人群;被抽查的每个乡镇随机抽取3个村(社区);被抽查的农贸市场或大型商场(超市)分别从不同的方位各设3个调查点;共计9个调查点,各调查10名以上目标儿童,总计调查90人以上。每个调查点应分不同区域查找目标儿童,避免在一处完成调查快评任务,尽量查找未服苗人员,查明未服苗原因。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或儿童标准为准。评估中发现未服备的目标儿童,无禁忌症者要立即补服;如未服苗目标儿童属于补充免疫集中接种及查漏补种期间不在本地的,也要进行调查,注明来源地详细地址和在达当地的时间,不计入当地快评对象,但应归入来源地未服苗人数。
(2)注意事项
1)各督导员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脊髓灰质炎补充免疫督导活动方案》要求,做好记录及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在督导时要突出重点、难点,有的放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每一个被督导单位都能见到督导痕迹。
2)为确保脊灰补充免疫活动覆盖率。各督导员在进一步核实督导单位摸底工作质量、数据来源的同时,需进一步关注流动儿童的登记造册、补证、补种工作。督导工作不能以追求100%的快速评估接种率为目的,要注意发现未服苗人员,查明未服原因,为制定今后防控工作整改措施提供依据。
3)督导使用的表格由各督导员自行打印携带。在督导活动结束后,需及时向各乡镇反馈督导情况及快评结果,并提出改进措施,指导第二轮补充免疫活动开展。
七、资料汇总
(一)进度信息日报告工作
为确保我县及时掌握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工作进展,补充免疫活动期间,各乡镇需设立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应急处置值班电话,安排专人,实施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上报补充免疫实施工作进度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情况。各乡镇应于每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向县疾控中心中心免疫规划科上报当地当日工作进展和疑似异常反应监测信息。
本次补充免疫活动实施前,各乡镇须于2015年3月3日18:00时(北京时间)前,上报当地摸底调查、组织动员、工作人员配备等情况汇总表(所有上报的工作进度日报表、摸底调查表,必须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二)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
做好补充免疫专业资料的收集、整理与上报工作。各乡镇于2015年3月22日、4月28日前分别将本辖区第一轮、第二轮补充免疫数据资料、接种率快速评估资料、补充免疫总结报送县疾控中心。(所有的业务报表须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附件:1.2015年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时间进度安排表
2.若羌县2015年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接种点设立及人员、车辆安排
3.2015年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各类登记表
表1-1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儿童摸底登记与服苗记录(通用)
表1-2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登记儿童数统计表(地、县、乡、村通用)
表1-3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 (本地儿童用)
表1-4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儿童数统计表(外地儿童用)
表2 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组织实施情况
表3 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工作及AEFI监测日报告表
表4 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摸底汇总表
表5 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表
表6 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调查汇总表
4.新疆脊灰疫苗补充免疫活动知情告知书(汉、维)
5.脊髓灰质炎疫苗不良反应、禁忌症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