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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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7   浏览次数:   【字体:

若政办发〔2022〕41号

关于印发《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若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9日

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障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以下简称土壤三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新政发〔2022〕65号)和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2〕12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普查目的与意义

全面查明若羌县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土壤资源现状及变化趋势,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资源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为土壤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为若羌县制定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等重大政策提供决策依据。

(一)开展土壤普查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耕地占用刚性增加,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需摸清耕地数量状况和质量底数。现有土壤相关数据主要来源于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已不能全面反映当前农用土壤质量实况,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质量红线,需要摸清耕地土壤质量状况。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对耕地进行“全面体检”。

(二)开展土壤普查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农产品量丰质优,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土壤健康指标数据支撑。推动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竞争力,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需要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和数字地图支撑。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智能化,急需丰富的土壤大数据支撑。

(三)开展土壤普查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新疆气候干旱,水资源短缺,水土资源矛盾突出,土壤普遍受到风蚀沙化、次生盐渍化、草地退化等威胁。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快速推进,部分地区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导致地膜、化肥、农药等土壤污染趋势加重,土壤生物多样性下降、土传病害加剧,制约了土壤多功能发挥,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威胁。为全面掌握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盐碱地等土壤性状及耕作造林种草用地土壤适宜性,协调发挥土壤的生产、环保、生态等功能,促进“碳中和”,迫切需要开展土壤普查。

(四)开展土壤普查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农业发展要坚持稳粮、优棉、强果、兴畜、促特色,突出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区域优势,合理利用土壤资源,提高水土光热等资源利用率,因地制宜多业发展,推进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和落实落地,推动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离不开土壤普查数据支撑和保障。

二、普查思路与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自治州党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遵循土壤普查全面性、科学性、专业性原则,以土壤学理论和现代科学技术手段为支撑,衔接已有成果,借鉴以往经验做法,坚持摸清土壤质量与完善土壤类型相结合、土壤性状普查与土壤利用调查相结合、外业调查观测与内业检测化验相结合、土壤表层样采集与剖面样采集相结合、摸清土壤障碍因素与提出改良培肥措施相结合、政府主导与专业支撑相结合,严格执行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样点布设、统一筛选检测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的技术路线,落实“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分级负责、各方参与”要求,扎实有序做好土壤三普工作,确保到2025年实现对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盐碱地等土壤“全面体检”,摸清土壤质量家底,为守住耕地红线、保护生态环境、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普查对象与内容

(一)普查对象

全县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其中:林地、草地重点调查与食物生产相关的土地;未利用地重点调查与可开垦耕地资源相关的土地,如盐碱地等。

(二)普查内容

1.土壤性状普查。通过土壤样品采集和检测,普查土壤颜色、质地、有机质、酸碱度、养分、容重、孔隙度、重金属等土壤物理、化学指标及满足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的微量元素;在典型区域普查植物根系、动物活动及微生物数量、类型、分布等土壤生物学指标。

2.土壤类型普查。以土壤二普分类成果为基础,通过实地踏勘、剖面观察等方式核实与补充完善土壤类型。通过土壤剖面挖掘,重点普查1米土壤剖面中沙漏、砾石、砂姜、碱磐层等障碍类型、分布层次等。

3.土壤立地条件普查。重点普查土壤野外调查采样点所在区域的地形地貌、植被类型、气候、水文地质等情况。

4.土壤利用状况普查。结合样点采样,重点普查基础设施条件、种植制度、耕作方式、灌排设施情况、植物生长及作物产量水平等基础信息,肥料、农药、农膜等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生产经营者开展土壤培肥改良、农作物秸秆还田等做法和经验。

(三)相关工作

1.土壤数据库构建。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土壤空间和属性数据库。土壤空间数据库内容包括土壤类型图、采样点点位图、剖面分布图、养分分布图、土壤质量图、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图、地形地貌图、道路和水系图等。土壤属性数据库内容包括土壤性状、土壤障碍及退化、土壤利用等指标数据。有条件的可以建立土壤数据管理中心,对数据成果进行汇总管理。

2.土壤样品库构建。依托科研教育机构,构建自治区级土壤剖面标本、土壤样品储存展示库,保存主要土壤类型样品和主要土属的土壤剖面标本和样品。有条件的可建立土壤样品储存库。

3.土壤质量状况分析。利用普查取得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剖面性状和利用情况等基础数据,分析土壤质量,评价土壤利用适宜性,摸清全县土壤资源质量现状。

4.普查成果汇交汇总。组织开展土壤普查成果汇总,主要汇总图件、数据、文字和数据库等成果;开展土壤质量状况、土壤改良与利用、土壤利用适宜性评价、农林牧业生产布局优化等数据成果汇总分析;开展土壤二普40年来全县土壤变化趋势及原因分析,提出防治土壤退化的措施建议;开展耕地退化、耕地后备资源等专题评价,提出治理修复对策,合理指导农业开发利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布局。

四、普查技术路线与方法

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规程》,由自治区统一组织,地(州、市)统筹负责,县(市、区)具体实施。以土壤二普、国土三调、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农业普查、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全国森林资源清查等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为基础,依托国家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平台,实现普查工作全程智能化管理;统一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以土壤二普土壤图、地形图、国土三调土地利用现状图、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图等为基础,校核验证土壤三普统一工作底图;根据土壤类型、地形地貌、土地利用现状类型等,对自治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外业调查采样点位进行校核,形成统一外业调查布设样点点位,并按照样点点位开展外业调查;按照检测资质、基础条件、检测能力等,统一筛选检测化验专业机构;通过“一点一码”跟踪管理,构建涵盖普查全过程的统一质控体系;依托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实现土壤三普标准化、专业化、智能化,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一)应用工作平台。用好国家土壤三普工作平台的工作管理、数据储存、数据分类分析汇总等功能模块,组织开展土壤三普调查采样任务分发、调查数据接收、质量控制、进度把控、数据分类分析汇总等工作。

(二)分发工作底图。接收全国统一制发的土壤二普工作图,并按要求分发至各县(市)。

(三)校核布设样点。组织专家与相关工作人员,结合地块利用代表性、距离村庄道路远近、交通通达情况、遥感影像(如天地图)等对全国布设下发的土壤外业调查采样点和主要土壤土种(土属)典型区域剖面样点进行人工校核。

(四)外业调查采样。根据统一布设的样点和调查任务,按照统一采样标准确定具体采样点位,调查立地条件与生产信息,采集表层土壤样品、典型代表剖面样等。表层土壤样品按照S型或梅花型等方法混合取样,剖面样品按照整段采集或分层取样方式采取。

(五)内业检测化验。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代化验分析技术为基础,规范确定土壤三普统一的样品制备和检测化验方法,其中重金属指标的检测方法与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相衔接一致。开展标准化前处理,进行土壤样品的物理、化学等指标批量化检测。充分衔接已有专项调查数据,相同点位已有化验结果且能满足土壤三普要求的,不再重复检测相应指标。典型区域土壤生物指标由国家统一组织测试。

(六)录查数据汇总。按照全国统一的数据库标准,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据采集建库机制和移动互联网技术进行数据汇总,建立集空间、属性、文档、图件、影像等信息于一体的自治州土壤三普数据库。

(七)普查质量校核。统一技术规程,采用国家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开展全程管控,并组织开展抽查复核和专家评估。外业调查采样实行“电子围栏”航迹管理,样点样品编码溯源;对调查指标信息进行抽查检查,对样品制备、保存、分发、流转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化验质量控制采用添加平行样、标准样和飞行检查等手段,化验数据分级审核;数据审核采用设定指标阈值进行质控,阶段成果分段验收。

(八)普查成果汇总。采用现代统计方法等,对土壤性状、土壤退化与障碍、土壤利用等数据进行分析;利用数字土壤模型等方法进行数字制图、成果凝练与总结。

五、普查工作安排

(一)启动工作。成立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采样队伍、谋划统筹工作和协调解决土壤普查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并按照自治区、自治州《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编制《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县土壤普查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统计局、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分局、林草局,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瓦石峡镇。

(二)技术准备。组建若羌县全国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普查工作的技术指导、技术培训、质量监控等;同时开展资料收集整合、梳理分析,样点校核;实操土壤三普工作平台和三普APP开展任务认领、样点定位、调整及调查、样品交接和流转、质量控制、数据上传等工作。委托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农科院作为若羌县三普工作的技术支撑与技术指导单位。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队伍准备。组建表层土取样调查、外业样品流转队伍。

1.表层土取样调查队伍:若羌县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3—4个土样调查采样队,每个调查队5人。县农业农村局协调抽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10名技术员,分配至各取样队,负责土壤普查样点现场确认、样点信息调查填报及质控;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林草局各抽调2名干部参与土壤三普工作;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瓦石峡镇各抽调1名干部,负责土壤普查样品采集、样品称重、样品混合包装、协助样点信息调查与填报;县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水利局各提供1辆四驱车辆和1名司机开展野外土壤普查取样工作。9月15日前各单位将抽调人员和车辆信息报送至若羌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外业样品流转队伍:若羌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1—3人外业样品流转队伍,负责收集、核查、分类整理各调查采样队采集土壤样品的流转和样品制备任务,和各采样队采集土壤容重的室内测定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分局、林草局,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瓦石峡镇。

(四)物资准备。若羌县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外业调查与采样要求,列出物资清单,进行经费测算与申请。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土壤三普物资购置经费,在9月底前完成采样所需工具采购。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财政局。

(五)调查采样。各采样队根据上级统一布设样点,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外业实地调查和采样,实时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按相关规范科学储运、分发样品至测试单位。11月前完成全县盐碱地、草地、林地外业调查土样采集工作。2023年11月前完成全县耕地、园地、水浇地土样外业调查采样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分局、林草局,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瓦石峡镇。

(六)测试化验。委托检测实验室按照统一检测标准、检测方法,开展样品测试化验,实时在线填报测试结果。2024年12月前,完成全县土样样品分析化验任务。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受委托土样制备、养分检测单位。

(七)质量控制。外业采样和样品流转队伍,要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检测技术规范》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全程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土样采集、流转工作。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若羌分局、林草局,铁干里克镇、吾塔木乡、瓦石峡镇、受委托土样制备、养分检测单位。

(八)数据上报。2024年12月前完成全县土壤三普成果汇总。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受委托土样制备、养分检测单位

(九)总结完善。2025年底,完成全县土壤三普工作总结与验收,表彰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产品检测中心、红枣科技服务中心)、受委托土样制备、养分检测单位

六、普查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在若羌县土壤三普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推进下有序开展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技术指导,信息共享、质量控制、经费物资保障等,确保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

(二)技术保障。若羌县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相关技术队伍加强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等。土壤三普专家技术指导组负责土壤普查相关基础理论、技术原理及重大技术疑难问题咨询、指导与技术把关等。

(三)经费保障。土壤普查经费由自治区财政和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自治区财政负责自治区土壤三普数据库和样品库及数据中心建设、全区外业调查采样部分必要工具(软件)和材料购置、外业调查质控和内业质控、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服务、数据分析、成果汇总等方面工作经费保障。县级财政负责本区域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数据库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将经费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确保土壤普查工作质量,并加强监督审计。

(四)宣传引导。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土壤普查对耕地保护和建设及支撑“藏粮于地”战略实施,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粮食安全基础,促进乡村振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土壤三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回应社会关切,为土壤三普营造良好环境。

(五)共享应用。充分发挥土壤普查成果在服务经济发展、优化社会管理、支撑宏观调控、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普查成果共建共享、科学应用,推动行业部门业务有机融合。分类分层集成展示普查成果,满足不同群体多元需求,实现普查成果广泛应用。

(六)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建立并落实普查工作保密责任制,确保普查信息安全。

附件:1.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若羌县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人员名单

3.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相关单位抽调人员信息回执表

4.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相关单位抽调车辆信息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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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若羌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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