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领导 人大领导 政府领导 政协领导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主任
主持人大常委会工作。协助党组书记做好党组工作。主管财务、保密、老干部和工程项目工作。抓好农业农村经济(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气象、供销)监督工作。分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分管口的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分管审计工作。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发展改革、安全生产、财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统计、外事、机关事务管理、军民融合、兵地融合发展、产教融合、国防动员、国资国企、数字经济、消防救援、防灾减灾、公务接待、能源电力、金融保险、新闻发布等方面工作。